遇到一件事.個人覺得這是訛榨.請老貓給點建議.

Canada .Ontario.

2年前我有一個小的交通事故.左轉.停在路中間.想退後一點點.後麵的VAN大力按喇叭.我停車.她還是按.緊張之下我鬆了刹車,我的車尾撞到她的車頭.她報警.我們一起等了30分鍾.警察還是沒有來.我有急事先行.留下所有信息.中間過程她小孩在車上一直都在熟睡.2個車連一點痕跡都沒有.

然後.我報了保險,又自己寫信打電話聯係警察局,請他們也給我一份當時的報告.

2年後的今天.我收到Ontario Superior Court 法院的 Counrt File. 她sue我加幣50萬.說她永久性嚴重受傷,身體和精神.

明天,我會聯係我的車保險公司.

請問.我還需要做什麽.是否需要找一個律師去sue她訛榨?!需要我直接聯係法院嗎?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