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你說我擔心的問題不是問題, 我覺得放鬆多了。
老公的失業金兩年,失業金可以支付房貸,車的開銷,全家醫保,孩子鋼琴網球遊泳都沒停,我精打細算的剛剛夠。但是問題最糟糕是2012年底,他的失業金領完,還沒找到工作。歐洲的高福利現在也是岌岌可危。失業金因為是工作時有支付,所以發放沒有限製。但救濟是另一回事,你要把房子賣掉所賺的盈利花完後,就是你所有的積蓄花完後,每月再領。都是聽說的,現在4口之家領1250歐,再加上換七八糟的,最多1千6歐。18歲孩子免醫保,兩個大人要付260歐左右。我覺得周轉不過來,總要回國看看父母吧。去美國,英語畢竟是老公母語,我覺得應該比荷蘭好找工作。
就是我能周轉過來,我覺得對孩子也不好。歐洲人已經很不上進了,我們領救濟,長期下來孩子更不求上進。
如果他54, 我49, 我就死了心在荷蘭了。畢竟他44, 我39,不想做社會寄生蟲。
我是個勤快人,老公歐洲人風格,不求有錢舒適第一。但是個有責任心的人,會工作養家的,但不會為養家苦自己拚命打工。他現在失業在家放鬆的很,聽音樂,騎車,帶孩子玩。他說他還沒死心,明年此時還沒工作就回美國。我心裏慌得很。在荷蘭找不到工作,男人長期不工作我覺得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