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加州,屬膽小媽媽,從未拿過罰單。
幾周前,早上送完孩子上班路上,從一條主路右轉上另一主路。當時是紅燈,但有一條右轉的輔路,所以右轉沒問題。但是問題是轉過去後,前麵很快就是上高速的口,我不但不要上高速,而是要在穿過告訴後的第一路口左轉。所以需要向左連換幾條線。當時車速和流量很大,我換不過去,就在ramp上停下來等。(我通常碰到這種情況都是這樣做,也看見別人這樣做過)。可惜那天不巧,剛停下,後麵就衝來一警察摩托,就給了我一張罰單,說 "impeding traffic",還說沒有YIELD sign,所以不可以停,之所以有這條ramp,就是給換線用的,blah blah....
請問這種情況有多大的可能勝訴?如果可能太小,我就不費勁了,還得請假。如果希望比較大的話,我就試一下,有什麽要注意的呢?從沒有著經曆,人生更完美了:-)
大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