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去年一月份老貓給予您的答覆,十六個月之後您仍然在原地徘徊,良心說,你自己在經濟上不站起來,沒有任何人可以解決您的問題.同時加州的家事法容許未婚的生父與生母爭取孩子的監護權,然而如果對方爭取監護權與探視權,你也可以要求對方支付 child support,所以法律上為於這個問題是雙向的,重要的是孩子的最佳利益在那裡? (記著,加州的 child support 的計算公式是 base on 對方的收入,如果對方收入不高,良心說您能取得的數字也不會高.
http://bbs.wenxuecity.com/custody/105067.html
現在的問題是如同對方不能剝奪您的權益,您也同樣無權剝奪孩子擁有父親的權力,所以最可能的情況是如果對方要求監護權,你們必須考慮共享監護權的可能性,你的目標是如果問題真正發生了這個問題,如何與您的男友以孩子的最佳利益為前題,雙方協調一個解決問題的方式,同時儘可能避免耗時耗錢的監護權之爭.
有關 child support 數字的問題,您可以參考這個資料
http://www.childsup.ca.gov/Resources/CalculateChildSupport/tabid/114/Default.aspx
同時個人會建議您仔細讀一下這個資料,這是必要的知識您需要擁有的.
http://www.courtinfo.ca.gov/selfhelp/family/custody/basics.htm
良心說,老貓不期望您會聽進去老貓的任何建議,隻是希望在您個人在用盡這個論壇所有的善心之前,先了解一個簡單的道理,不論您喜歡與否,這個孩子是你們兩個人的,所以先解決您自己的問題(您自己的財務問題)再麵對其他的問題或許是針對這個孩子最佳利益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