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男友爭撫養權

我在加洲,懷孕前和男友分手。他決定不要小孩,懷孕生子全過程男友沒有照顧,包括小孩醫院出生證都沒有他的名字。小孩生出來後他就要來見麵還要拍照,就是不肯付生活費。我很懷疑他的動機。請問他有可能爭這小孩的撫養權嗎?機會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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