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保險公司隻要一知道是車禍,就會讓肇事者方的保險來賠償。比方說她的律師成功地幫她claim到你買保險的上限10萬,她要扣除律師費30-33%(3-3.3萬),剩下的要付醫院她在車禍期間看病及理療的錢,餘下的是她的賠償。如果她認為不夠,她可以要求你賠償,這是她的自由,追述期是2年。老貓說的你不要自己嚇自己是有道理的,因為她可以開出賠償的天價甚至是敲詐,但一切要由數據來說話的。最後還要由法官來判她的要求是否合理。你現在隻是在第一階段,按理是應該由對方律師和你的保險公司打交道,不關你的事。至於能否拿到你保的上限10萬,就要看對方律師的本事了。你的保險公司也不是吃素的啊,他們見的多了,知道這單case是否值1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