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送小孩上我們公司的托兒所,我的W-2 顯示我有5,000 的Dependent Care benefits。當時勞工是H4,但正在轉H1,以為轉完後會報一些收入,所以認為申請這個benefit應該沒有問題,公司的HR也沒有問。
但由於多種原因,老公的H1在2010年底才批下,勞工整個2010年都沒有w-2。
我用turbotax報稅,有提示說我勞工沒有w-2,不能享受這個benefit。如果我不理這個提示,用turbotax軟件報稅還是能過的,因為這個benefit已經含在我的w-2裏了。
我比較擔心這似乎是一個明顯的錯誤。我如果堅持這麽報,可能被查的風險高?或者我老公報一些現金收入?但據說報現金收入被查的風險也高。
還有一個附加的問題- 我的綠卡正在辦理,聽說到一定階段也會查以前的稅表的?這和tax audit是一回事,還是隻是看繳稅曆史?
請指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