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前向公司HR告了老板discrimination的問題。一個星期後老板和HR合夥以不遵守timecard policay為理由要求我離職。在公司兩年內從未被以timecard或任何別的理由被警告過。
離職後即報了eeoc。eeoc調查幾個月後, 要求公司與我settle, 公司拒絕。eeoc進入enforcement investigation階段。至今已有一年半, 最近半年沒有音訊。寫信打電話都不睬。於是寫信給了senator, senator催後, eeoc答複認定有minimal的discrimination存在。但是現在案子積累過多, 要拖到年底。
我的問題是:
1. 如何讓eeoc加快處理?可以讓senator再催嗎?會有反作用嗎?
2. 即使有discrimination, 但是公司拒絕settle, 如何在目前階段給他們以壓力?
3. 如果要告他們是否一定要等到eeoc最後的調查結果出來?
謝謝各位大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