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並不等於 2 。

有關加租的問題是你與房東之間的問題,對方沒有依據合約在 45天之前提前通知您,隻是說新的租金必要在 45天之後才能生效,您雖然是按月租,一般的情況仍然需要在28天之前以書麵通知對方您需要解除租約,

在您這個情況,如果真正追究,您應該需要以書麵在3月一日提出通知,同時您仍然需要付出整個三月的租金,(按舊的租金來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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