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三個談得比較具體。兩個告訴我,我自己可以deal with EEOC。他們很確信EEOC不會幫我,隻是為了拿一個Right To Sue。他們讓我拿到Right To Sue再去找他們。我會把我找律師的過程詳細寫出來。
即使你找律師,律師會對你說:你自己最了解案子。我是掌握了所有的證據才決定上法庭的。所以,當律師還沒敲定,為了趕90天的限期,我就先去法院立了案。想不到再找律師,價錢居然翻倍,理由是我已立案,他要加班。我於是決定自己繼續往下走。
我不指望公司的任何人會站在我這邊。他們要吃飯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