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PA[費城]今年報稅報8800元.我有房子。房子的利息可以抵稅。利息是4648元.地稅好像也可以抵吧。地稅是1335元。然後有一張IRS發給我的信說是我以前什麽錢的利息有77.77塊錢[意思是我有77塊錢在IRS那邊]。會計師說這個也可以抵稅
然後我就開了二張支票。一張聯邦的交了439塊錢.一張PA政府的交了276塊錢。
可我一個朋友。跟我一樣也是報8千多的稅[他是報紐約的]。也是1099。他有車。抵了二千塊的油錢。 然後才交60幾塊錢給政府。政府以後還退稅退還給他二百多塊。
我就點不明白。 為什麽我要交近八百的錢。。 我那個朋友反而有退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