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是狠毒的手段!但是如果那種男人以上述的方式搞垮前妻取得孩子撫養權的方式就不狠毒嗎?
我如果是他的前妻,在此種方式的對待下,還有何前途和希望可言?
這叫以惡製惡!
如果雙方都以對孩子好的基礎上考慮問題,那麽對孩子最好的方式就是雙方都不要離婚後就成仇敵,非要製個你死我活不可!
像我們這樣的女子,來到美國,一切都是從頭開始,舉目無親,無依無靠的,唯一可以保護自己的手段恐怕就是以一命換一命了吧!
回複:if I was his ex wife, I w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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