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請律師,與這樣的大公司打如此複雜的官司,想贏

不是不可能,但是極其困難.你可能有經濟上的考慮,不過光從法律的角度來說,是對自己極其不負責任的. 你的case在summary judgment階段就被扔出來了,一方麵可以說是比較weak,另一方麵也可能是你的complaint and answer to motion沒有答到點子上. 就像老貓說的,你是原告,你需要establish prime facie evidence. 很顯然你沒有能夠在法律上滿足這個要求. 光光證明對方的一個證詞與事實不符是遠遠不能夠幫助你的. 因此而遷怒法官更是無稽之談. 其實這樣的case隻要能survive summary judgment, settle的機會很大, 因為接下來的程序對於雇主很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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