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按中國的遺產繼承法順序,第一繼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所以你丈夫作為兒子,在他父親的房產分配上有繼承權。如果子女們想把房子留給母親,就要辦理放棄父親房產的證明。其實這樣做是很合情合理的,因為父親的房子可以在母親走了後,從新處理。
2. 同樣的原因,你丈夫從他父親房子上分得的部分可以繼承到你和孩子的身上。所以除非你們聲明放棄,否則房產過戶手續無法辦理。
3. 你和孩子可以寫一份聲明材料,大致如下:(網上得來)
本人公公xxx,於xxx(時間)xxx(地點)過世。本人丈夫作為他的兒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遺產繼承法的規定,是他位於x地房產的合法繼承人之一。但本人丈夫xxx已於xxx(時間)xxx(地點)去世,作為他合法的妻子和孩子,我們特此聲明自願放棄該項房產的繼承權(或:自願將該繼承權轉讓與xxx).
4. 將聲明書,你們的結婚證書及你孩子的出生證明(你們目前的有效證件等)寄回國內,委托國內的親友去公證處代為辦理公證。(不要忘了,同時要寫一份委托書給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