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老婆的前次婚姻中的女兒要求把住址登記到我們住的房子

看到大家對您的教訓,老貓深為您不平
理由如下:
(a)我從沒有聽過住址變更可以"免稅",除非她是將你們列為輔養親屬,或是將她的收入列入成為你們的收入,不論如何,對你們明年報稅時都多少會有影響,所以當然不應該讓她遷入。
(b)除非她PHYSICAL遷入(或是她仍然在學),基本上這已構成逃稅的行為,你的帖子中未明確指出她目前是否有全職的工作,若是有更不能讓她遷入,因為一旦IRS來查(機會很小,但不是不可能)您一併會被牽連,尤其如果她如果欠下銀行信用貸款而且還不出來時,因為她的地址在您這裡,討債公司天天來要債,你們豈不事坐等池魚之殃,(當然這是非常壞的狀況,但不可不防)
所以您的顧慮不無道理,上麵罵人的朋友不知您意下如何,好不好讓她遷入您家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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