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先生因為工作需要每個星期都要飛機往返,已經3年多了,最近兩個月出現:暈機、出汗、嘔吐、眩暈、耳鳴等一係列的症狀,他看了醫生做了很多的檢查和治療,但是每一次飛行都會使他的耳鳴的症狀加重,聽力已經明顯下降,(不到40歲)因為公司和客戶都不同意他在家工作,建議他自己開車,需要7-8小時的單程。(我是不同意,太危險)
問題:
1)如果這樣下去需要辭職,那是不是我們就沒有什麽理由申請救濟金之類的嗎?(因為隻有我先生工作)。
2)像這種情況在法律上公司是不是沒有什麽責任?
3)這是不是不能歸於工傷?隻能自己身體不適應了就自己離開而已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