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到8月間,LG去另一州實習,實習期間住在公司提供的公寓。W-2表上顯示兩個州(實習的州和我們當時居住的州)的稅都扣了一些。實習後,公司給了他工作,但是是實習結束兩周後。他回到我們住的州,收拾好家,我們就一起搬到實習的這個州了。他實習期間的收入到底算哪個州的?是以他當時人在哪裏算還是居住地(不過他人也算居住在那個州了呀?)是不是不該扣他在我們之前居住州的稅?在稅表上該如何顯示?謝謝?
跨州報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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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大多數州的稅法而言,你需要報兩個州的州稅。 -知名度比較高- ♀ (91 bytes) () 03/03/2011 postreply 22: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