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的時候我停車的車庫有water pump 壞了,開始他們通知我說他們公司的保險公司會賠償我的修車費用,後來他們的保險公司說他們的保險隻負責owner negligence的情況下我作為第3方受損,他們負責保賠。因為water pump壞了,不能說明owner有失職的地方,所以現在他們說不管我的理賠。
我可以理解保險公司這個結論,但是車庫的owner現在拿這個來跟我說事,說因為他們沒失職,所以這次算我倒黴,他們也不該自己掏腰包來cover我的費用,還是是法律規定。
請問他們這麽說對嗎? 為什麽其他的時候,我的房子漏水什麽的,因為是我鄰居的管子漏的,人家就管賠了,還不是找的保險公司?
給點建議把。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