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你是被A騙了, 他們收了你的錢, 然後就不管了. B收不到錢當然不讓放貨. C隻是B在美國的代理,聽指令於B的, 既然你是TO DOOR的, 那麽執行TO DOOR的公司未收到錢就不會ACTION的. 你現在如果想要盡快拿出你的貨物就隻能再付一遍你的TO DOOR費用給C公司, 讓他們通知B公司欠款都收到, 那麽他們就會給你送貨了. STORAGE是在這個過程產生的, 應該是A公司付, 當然A已經是個騙子公司了,而這個公司是你選擇的, 所以就得你要付了. 之後你有時間和精力在回新加坡找A算帳, 打官司, 將你的費用討回來. 這是後話了. 記住, 你現在越拖時間, STORAGE是越多. 因為它是按天算的, 每天都在增加, 越猶豫越多, 最後到了一定數額, 還不如棄貨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