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再次請教單身老貓關於鄰居糾紛的問題

對方是否"危險駕駛"不是您的問題,as long as 對方當時的速度是在速限之下,對方就是合法的,(除非您所在的地區有地方法特別規範下雪天的速限),在此同時,如果對方因為速度過快因此肇事,那麼不論對方的速度是否在速限之下,對方都仍然有錯,所以問題在於不論對方所做的是什麼,您不是執法人員,您無權自行執法. (您可以做的是,記下車號,報警處理,當地警方是否會處理這是另外一回事,但是您無論如何不能自行執法.

至於毀損他人財產的部份,事實上您應該堅持兩個事務

(A)您應該考慮拍照之後自己找車商估算修理的費用. (希望這個價格低於對方所要求的,那麼您就有一個可以討價還價的空間)

(B)如果對方堅持要全額,兒您不同意,您應該堅持經由訴訟來決定,然而您可以建議在訴訟之前先使用當地法院的"仲裁"的服務, 一般的情況這個程序的結果與訴訟的判決有同等的效力,但是可以節省當事雙方許多時間與金錢.

重要的是,您的行為不論出於怒火或是正義,很不幸,這是一個錯誤的行為,同時對方實在沒有任何需要讓步的原因. 所以如何處理這個問題,您需要一些更圓融的處理方式,硬碰硬對於處理您的問題沒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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