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大家,原房主對房子的情況知情不報有責任嗎?

情況是這樣的,我們去年買了個二手的房子,原房主沒有告訴我們他們的水管有問題曾經爆過。結果今年冬天很冷,導致水管爆掉,屋子進水。不知道房主有沒有責任,我們能不能向他們追究一定的損失?房子是buy as it is,不知道和這個有沒有關係呢?
多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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