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假期打工掙了一些錢,現準備報稅,有一些問題不清楚,懇請哪位大俠,專家賜教:
1. 收入是現金和支票,沒有W2,用什麽來證明收入是多少?
2. 因為是在外州打工,travel costs 和租房子的租金應該算是employment cost,可是收據不全,能claim嗎?
萬分感謝!
去年假期打工掙了一些錢,現準備報稅,有一些問題不清楚,懇請哪位大俠,專家賜教:
1. 收入是現金和支票,沒有W2,用什麽來證明收入是多少?
2. 因為是在外州打工,travel costs 和租房子的租金應該算是employment cost,可是收據不全,能claim嗎?
萬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