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回複:我隻是幫助死者妻子找個律師

OK 在你給予家屬任何建議之前,你知道官方的死亡證明上的死因是什麼? 你的一個誤解在於,你認為"律師"會去調查真向? 事實上這是不確實的想法,這個工作是家屬的事或是家屬付費請律師僱用其他人來處理,(絕對不要被那些打不贏官司不收錢的廣告所騙,天下沒有這麼好的事情),事實上在過去這個論壇有過類似問題的討論,這是同樣在 washington state 一個相當知名的軟體公司,發生過一起中國工程師夜間從工作單位頂樓縋樓的事件,整個過程還有現場監視器的錄像,對於家屬,認為是頂樓照明與安全防護做得不夠造成的意外,對於公司這是死者個人的行為(自殺 or 意外),當時不知道是家屬或是有人曾來這裡求助,但是最終因為死者的死亡報告說的是"有可能自殺")或是類似的說明,這個案件好像也沒有真正成案,(不知是私下公司與家屬達成協議或是根本案件無法進行下去)

所以問題不在於對方的個性,也不在於對方死在何處,重要的是官方報告中的死因是什麼? 如果官方的報告中認定這是一個與工作的意外死亡的情況,當事人的家屬就有一個案件,如果官方的報告中無法認定真正的死因,良心說您能從工作單位求償的機會就不會太高.

至於您是否應該介入這個事情,老貓的意見應該已經很明確,對於家屬,如果本身仍然在中國,這個跨國官司是否應該進行,需要慎思. 如果一定要找律師,一般處理工作傷害或是死亡事故的律師 (personal injury & wrongful death)應該是家屬考慮諮詢的對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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