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我的意思是我已經忘了買了哪些東西和具體金額。我一直沒有核對信用卡賬單的習慣,

"原則上"你可以做兩件事情

1.給他們回電子郵件要itemized charge list

2.向你的信用卡公司要那幾個月的STATEMENT,查看你有沒有付錢.如果沒有付錢, 你可以跟charge list對比看看你應該付多少. 沒付錢的部分付給他們.如果核實查過了, 你可以叫你信用卡公司把錢要回來.

估計你是個富人. 象我如果一個月的信用卡帳單如果多出幾百,少掉幾百很容易引起我的注意.一千元的差別就更不用說了.

 

"良心上說"做生意的人不容易.做為顧客既不能讓他們over charge,也不應該underp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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