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謝謝真誠的回複了!
很蠢很笨的,我知道我這麽做是對的,我是在保護自己,也是做為一個母親,在為保護自己的孩子鬥爭著,但還是止不住的心裏很擔心他,我不認為這是愛,我們之間,已然是沒有了愛,即便我還有那麽一點也早都收回了,怕愛得多了傷害更多。所以我寧願相信自己真的隻是不忍。將心比心,他這個年紀的人了,又有糖尿病,每天得打針得吃藥。。。。他被帶走,雖是得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可是想想平時,他還是認認真認的上著班,雖然沒給過我一分,也沒為我買過幾件衣物甚至我連護膚品,都得用夠六個月才能買,家裏的賬號密碼我都不知(先前是因為要生孩子,也沒精力與閑心管)現在是有了危機感再要,他已是斷然不給。但畢竟做為一個人,他也是在認認真真的為生活努力著,活著,工作著,他要想過得好,想要顧家的女人,又想要漂亮顧家的女人,還想要漂亮顧家的女人能幹會賺錢......雖然自私,但想法沒錯,誰沒有幻想?我過得了過,過不了走得了,怎麽要到這一步,有時恨他恨到發狂,但真到那一刻,卻沒那個狠心不管不顧。
我剛給昨天給我名片的警察打了電話,可惜隻能留言,我就留了言,如果需要,我把他的藥和需要的東西送過去吧。
律師的電話在查詢,事前我還想再谘詢一下社區教會的朋友,最好能夠不要傷害到我們彼此,畢竟做不成夫妻,做陌生人也好過最後做敵人(他不是一個寬容的人,隻能什麽都聽他的,不同的意見和聲音就是與他做對,或都說是在給他找事兒,就是他的敵人)!畢竟找律師,我僅是為了保護孩子被送人,也想讓兒子長得健康些,跟他,如果都不愛,孩子哭都受不了,那又如何麵對以後的日日夜夜?不可想像,我是一手帶我兒子到現在的母親,這裏的辛酸我太知道了。怕了到時三天不到孩子就要被送走,而我?鞭長莫及,後悔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