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算讓國內的親戚給我們代孕,用我老公的精子,親戚的卵子,親戚已經結婚,育有一子。我們是美國公民。有幾個問題:
1. 孩子的出生證怎麽可以寫老公的名字?好像國內的出生證是要看結婚證的。但不是有未婚媽媽嗎?她們的孩子父親一欄又怎麽填寫的呢?
2. 如果實在不行,出生證不能寫老公的名字。我已經詢問過美國國務院有關部門,說隻要DNA證明是老公的孩子,而且孩子的Legal Parents同意,也可以直接申請美國護照。但是他們不能告訴我在中國這個Legal Parents 的定義,說要看中國的法律規定。如果孩子不在中國上戶,出生證上的父母名字可不可以算Legal Parents呢?
3.如果我們需要這方麵的法律幫助,應該找哪一類的律師呢?在中國找,還是在美國找?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