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理解的不錯,我目前全職工作,薪水也不到男友的1/4, 談不上那個負擔一半生活費。以後我如果能掙多了,肯定是有多少負擔多少。
男友很愛我,但我覺得涉及到錢,他就會自私一些。
我們商定,有小孩了,我要自己帶到最少2歲半。這不是偷懶不去工作,要知道出去工作要比在家帶孩子輕鬆多了。我是想為小孩子負責。所以很長時間是要他養家的。
說來說去,離題越來越遠了。我是認為男友認為我會妥協,對美國社會不是太了解,才會提出這樣的條件,我很希望各位給個建議,我再去和他談。我現在是全懵了,除了自己難過,不知道應該和他說什麽。他明顯感到我的焦慮,問我有什麽事說出來。我不會吵不會鬧,除了自己悶著難過,現在能想到的法子就是請教各位高人了。再憋下去隻有分手走人一條路了,萬不得已,實在不想呀,必竟一起這麽久了,風風雨雨走過來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