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b裂開大拇指大小的裂縫 漏水 不能用. 裂縫不大所以房子交接後的有效24小時內我們沒有發現,當我們仔細清洗時才發現.現在我們通過買房代理和前房主交涉,前房主拒不承認.我們接下來怎麽做才能解決問題呢? 請大家給些意見. 我們之前有過驗房,那時也沒發現.不確定是驗房前就有的還是之後.tub看起來很新我還高興過,如今想來壞了前房主就不用了.第一買房沒經驗,難道就讓我們自己買教訓.前房主這麽不地道,是在有些咽不下這口氣.
如果我們要告他,要在庭上出示那些證據?
我們在多倫多.需要請律師麽? 費用大概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