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車禍,對方乘客索賠
車禍發生狀況如下:
駕駛在大雨天,我車內有一位同事,我開車,Toyota Corolla。刹車打滑導致車頭轉向。對方是Toyota pickup truck,兩位老墨撞在我的車門位置駕駛側,我的頭部有1.5英寸長的劃口,車子全毀。
對方車子前麵受創,沒有我們的嚴重。但事發後,警察到現場,不知如何,雙方都用救護車送醫院。警察報告說責任在我,我不服有申訴。
我的同事並未受傷,我的傷經兩個星期休息基本也恢複,照常上班。
對方駕駛並沒有索賠,而且人不見蹤影。但是對方的乘客卻與律師合作向我方索賠,且獅子大開口,稱要16-17萬賠償。
我們的保險是AAA的基本保險,對人員受傷賠償有每人1.5萬的上限限製。由於我們缺乏對車禍受傷的認識,後悔已晚, 所以有此困境。
我們的觀點是車禍責任在對方。盡管我們車打滑,但是已經完全停止,而且我們完全無助,對方不應該撞我們,現場隻有我們車內兩人,對方也是兩人老墨 ,無其他目擊證人。但對方駕駛失蹤,隻是乘客老墨在打官司,估計駕駛是非法移民。
目前,第一次調解失敗,對方拒絕我方保險公司給的賠償額,所以我們將要進入法庭的程序。
我們目前隻看到對方第一次被救護車拉到醫院的費用,並無其他受傷證據。從事故三個都未受傷的情況,對方乘客應是謊稱受傷訛詐。
懇請法律專家提供建議,我們應如何才能打贏這個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