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樣絕對是錯誤的,年紀小的孩子在學校跟被人發生矛盾應該先告訴老師,而不是動手還擊!老師不解決問題,才輪到家長作為。你告訴孩子先還擊,打不過再告老師,這樣的原則也許在沒有法製的社會是適用的,以暴治暴。但是在現在的環境下就太不合適了。 “或者告訴我,我去幫你打。”我得誇誇你,兄弟,你真有種!下次孩子在學校裏跟人幹起來,你一定要履行你的誓言,不上你不是男人。我們組織同誌上監獄裏慰問你!你這原則太適合監獄的生存環境了!
又一個病得不輕的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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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上你是對的,但這裏的文化是隻要是對的就必須堅持必須aggressive,最後不要忘了打好後一定要先告狀。
-尋芳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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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2010 postreply
14:4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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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的要堅持沒錯啊,但bully其他孩子難道是對的嗎?!
-稻穗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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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2010 postreply
15: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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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叫這裏的文化?你這叫沒文化!
-chilimo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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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2010 postreply
08: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