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法庭了,他們把6封警告都投我新地址了,可我一封也沒收到

估計是他們COUNTY警察親自投遞,可COUNTY警察又不能跨COUNTY執法,所以就一直沒投。就是說法庭發了6次,警察一次也沒投,卻記錄了我6次不到庭
他們也說不是我的錯,但還是要交保後才能重新SET開庭時間。6次一共$1650.
收費的黑姑娘對我主動來應訴感覺非常驚訝,據說這種情況很多美國人根本不用理他,送達不了開庭日期,是他們的責任,不理他一點辦法沒有.
沒有經驗,不知道COUNTY警察,州警察和城市警察管轄權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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