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用了一個全職通勤保姆。東歐人,目前做得還滿意,孩子(不到兩歲)好像也挺喜歡她的。保姆昨天告訴我們她已經懷孕五個月了(不太顯形),但她希望可以繼續做下去,包括她孩子出生以後,她讓她媽媽帶她的孩子,她接著到我家幹。至於她生孩子那段時間她會負責請一個朋友短期代替她的工作。
我跟先生對此沒有異議,稱心的保姆不好找,用了一個不想輕易放棄。但是我擔心她一個孕婦帶別人的孩子會不會有問題。想來她自己是考慮過覺得可以,但我自私一下為我們自己考慮,萬一我孩子踢到她肚子,或者她在我家幹活(她隻負責帶孩子,不用打掃做飯洗衣服)時有什麽意外,造成對她胎兒不好的後果的話,我們有多大責任?她可不可以訴我們?我們沒有買workers' comp insurance.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