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開始覺得這位媽媽有些過分, 應該可饒人處且饒人, 但現在又有些敬佩她的堅持不懈的精神。 既然她那麽生氣,當時的情景一定是很氣人的, 當場的事別人又沒有經曆, 不能體會到她的感覺。 從她的描述中,我可以想象出那個女人的態度,這樣的人是真的不大碰見到, 她這樣對待別人是應當得到懲罰。 就是因為這樣的人很少碰見, 所以這位媽媽當場沒有采取保護自己的行為, 沒有反應過來嘛, 很可以理解。 所以我現在支持這位媽媽, 要讓惡人受應該的懲罰。她那件事上已經受氣了, 這裏就不要再這樣氣她了。 大家可以幫忙的幫她, 不能幫的也不要再說她了。 這是她的權力因為她是在場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