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之前幾年一直跟老公兩地分居,倒也相安無事。來美一年多了,兩人兩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可能是兩人磨合期。前幾天,又跟老公吵了起來,他拿板粟扔我,我很生氣。然後倒了半杯水潑他,又啪地把電視給關掉了。他也火更大了,竟然跑上前來扇了我一巴掌,我想還手,他握著我的手反扭,我又氣又疼,一怒之下就打了911.因為幾天前才剛在車裏吵架,他一怒之下拿一瓶水扔我,扔得我脖子下還有一塊青。我跟他說過無論怎麽樣都不能動手。他也可能是憤怒起來控製不了自己。後來警察就來了,錄口供拍照然後把他帶走了。當時錄完口供我就有點後悔了。當時警察問我要不要申請禁製令,我拒絕了。第二天,我拿了1000美元去保釋他出來。
他出來後,我們倆人都很後悔。現在我不知道應該怎麽辦,我聽說家庭暴力在美國看得很重的。老公很可能要被起訴。想請問大家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如何撤銷起訴,老公怎麽樣才會沒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