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朋友重要還是守法重要? 這種事最好別做.

來源: 單身老貓 2010-12-04 16:59:36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23 bytes)
回答: 回複:郵件丟失oops_yz2010-12-04 12:33:18

在任何正式的法律文件上做不實的證明都屬於"偽證罪",如果真的要追究,法律上仍然有可能會給予您造成相當的麻煩 (雖然說加國的法律原則上管不到住在美國的您,但是並不代表對方不能真正給予您相當的麻煩,老貓要是您,這種"擦邊球"不要打.

所有跟帖: 

老貓,你終於被老鼠我引出來了,不過你是對的。聽你的。謝謝。 -老鼠008- 給 老鼠008 發送悄悄話 老鼠008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2/04/2010 postreply 17:16:14

老貓說過,在這裡萬物平等,隻要是合理的求助,不管是黑鼠,白鼠,有麻煩的老鼠,老貓都會出手相助. -單身老貓- 給 單身老貓 發送悄悄話 單身老貓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2/04/2010 postreply 18:08:54

回複:抓住老鼠就是好貓 -sotired- 給 sotired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2/04/2010 postreply 21: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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