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拒付物業管理費嗎?

向各位請教個問題:

 我住在康州,買了個condo. 去年建築著火,我這裏有一些小的損失,前一陣樓上修複被火損的unit時,把我的房頂震出很多裂紋。我試圖找管理公司修理,但一年過去了他們拒絕所有的要求。

 損失不是特別大,大約幾千元。我和幾個律師談過,他們不認為我應該打官司。

  請問我應該怎麽辦?可以據付common charge 嗎?

  多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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