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顯房東是無理取鬧。10年舊的地毯他棄置不用是他自己對房子的正常維護,包括油漆呀之類的事情。而且他要有證明你們住的期間有比較大的破壞才有點可能贏點什麽。樹死不死,有人為的因素,有天氣的因素也有本生的因素,這個沒有指標的。人誰能保證活到幾歲死呢?目前你還是要多跟經濟公司溝通,也許能相互作證。至於打掃衛生,就更搞了,他有沒有在你們搬出去之後通知你和管理公司屋裏太髒?給你們一個機會做清理?那3000明顯是自己做裝修請人幫忙的費用。
這麽大的索賠,我以為你們要請一個有經驗的律師,而不是便宜的律師。律師和律師差別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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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們住的期間房子因為設備漏水而長黴了,應該是房東來修理,更不要說你搬走以後了。 -我也有話說- ♀ (0 bytes) () 12/04/2010 postreply 08:5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