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首先感謝老貓前幾天對關於銀行被政府查封的建議

個人認為這個問題您需要找律師處理,然而如果您不想出律師費,要 DIY,您需要做一些功課,同時並不是如同樓上的朋友所說的,去會報一下,問題就會自動解決, 因為原則上 DEA 並沒有權力直接 frozen 個人的銀行帳戶,這必須經由一個正式法院的命令來執行,所以你必須 file order to show cause (正式的文件是 "Order toShow Cause to Vacate a Judgment.")在出具這個命令的法院,要求法官取消前麵的命令. 沒有經過這個程序,你不可能取回您自己的錢.

依據您的說明,如果是DEA弄錯了,(同名但是不同人)這個問題應該很好解決. 原則上你到出具命令的法院要一個 OSC form (Order of show cause form) 您同時需要填一個 Affidavit in support form,在這個表格中說明您個人的理由,同時附加所有的證明文件 (特別是你需要書麵證明你本人不是 DEA 要找的那位,所以如果 DEA 能夠給予您一個書麵的文件這是最好) as Exhibit(s),對了您需要在 Exhibit 中附上一個一個銀行正式的書麵文件說明是那一個帳戶,(帳戶資料,存款資料,社安號碼)與何時被 frozen  

至於如何 file 這個 OSC,法院值班的書記官 (clerk)應該可以告訴您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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