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上你無法阻止您的先生個人去借錢,(除非您是他法定監護人)然而您能做的是如果你短期之內沒有計劃申請任何貸款或是信用卡,您可以依據您所在州的規定申請 a credit lock down, 也就是說,沒有您的書麵同意,任何借貸單位無法取得您的信用報告,一般的情況,沒有這個資料,您個人無法取得任何借款,也就是說他不能用您的名義去借款,在此同時,您的配偶也因此無法要求您與他共同聯合貸款.
至於責任問題,大部份的情況,除非您現在就離婚,否則必須依據您所在州的相關法律來處理.
這裡有一個很好的資料, 您應該好好讀一讀.(這是猶它州的資料,但是反應了目前大部份州法的精神與執行的方式)
http://longokura.com/blog/2009/02/23/spouse-liability-for-debtam-i-liable/
回複:不知道該問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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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的感謝你又!!! -任性找不到北- ♀ (0 bytes) () 11/18/2010 postreply 00: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