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奇怪為什麽出了事情,老公就打“野男人”,而老婆就打“狐狸精”?
為啥對跟自己有婚約的配偶不氣憤,倒怪罪一個根本不認識的外人?如果說背叛,那配偶才真的是背叛呢!如果說有錯,那配偶比外人的錯更大吧?
小雨和老貓都說打誰不重要,是從法律說。我覺得好奇,是從情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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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的:男人打女人,還算男人嗎?女人打男人,打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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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2010 postreply
23:2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