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證人能證明什麽?

你自己已經說了"我婆婆來美探親,在圖書館不慎踩到地上的一本書摔倒手臂骨折",注意“不慎”兩個字,也就是,她自己不慎。現在,你能有證據或證人證明:是館方的某種過錯使你婆婆“不慎”?

YES: 訴!醫療費+精神補償。
NO: 不買保險本身就是賭博,這一把願賭服輸。再找律師,是另一把賭博,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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