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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九月份問了這個問題。感謝大家熱心回貼。有人希望我匯報一下結果。還有人祝我好運。謝謝了。 今天我去了法院,現在我來匯報一下結果。DISSMISSED:)
我沒有推遲開庭日。然後我想辦法證明我確實停了Stop Sign,那女警純屬扯謊。
還有那位助我好運的,謝謝你,我真好運。我的文件都準備好了,跟老板請了假,穿戴整齊,正準備上呢,一律師朋友正好在另一個庭審之前有空,也沒事,當下就抓了我的文件衝進了去。不然我還不知要在那兒等多久呢。我的姓的字母在26個字母的尾巴上,一大屋子人。鬧半天,有律師就可以不排大隊。結果我一下子就排第三個。後來他看看時間,看看我資料,又問了我整個故事,居然說,算了,讓他把說辭也說了吧。他看我證據太強了,我的媽呀,最後他居然還來個結語:We believe the police officer made a mistake! 然後法官說女警沒把她那一半告票發過來,人也沒來,他覺得我們一方的證據和說辭有說服力。然後就dismissed。書記員給了我一張文件。然後我就滾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