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朋友 單身母親想回中國 一個月, 讓我 住她家幫她看 12 歲女孩子。
星期一到 星期 五,女孩 上8點--3點上學, 早 中 飯在學校吃。不用接送 我 隻要 做 晚飯。和 督促她 睡覺 和 喊她起床。星期6- 星期天 開車 接送 上 各種 文化班 。 美術, 中文不同的地方 各 2 小時。法拉盛區內。用她的車
問題是: 商議這事時她說 不知到 付我多少錢 。我跟她說 以 1000 美元 一個月就行。 她說好。
我老公 不同意。 說這跟 babysiter 不同 ,我沒有 小孩 父親( 居住在附近) 的任何 線索。出了事她本人也不能在第一時間裏趕到。
她說 她給我她男朋友的電話(認識 3 個月)和她好朋友的電話 。實在 危機 就打911
她 平時跟 學校 就是這樣 簽的 , 緊急 聯絡 電話 911。
我還再 猶豫
她今天 跟 我說 她要定 1個月 再加10 天的機票了。 我弱弱地問道 那你要付我 1300了
她 沒回答 而是堅決地搖著頭 , 我歎息了一聲
我心裏很難受。認為我太木訥了
我是家庭婦女 ,跟人打交道不是很機敏的
我 應該 怎麽辦?就是不談錢 , 看父母 聯絡不上的小孩是不是 風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