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資料呢?
比如,對方給小孩在唐人街看牙(做牙套),有個quota共計6k多。另外對方付了幾張收據。收據上就收收到moumou多少錢,然後有個簽名。除此之外沒有任何其他信息(比如電話,單位,單據號碼等)。對方付了張牙醫的名片的複印件給我們。這種情況,我們或者我們的律師可以谘詢此牙醫,他會提供信息嗎?
另外,對方這次到法院去,有兩個要求(我在今年4月發帖問過的),第一是增加CHILD SUPPORT,法院已經判了,第二是要求醫療保險和牙醫保險。當時開庭時候,隻判了第一點。第二點,當時法院問對方是否有BILL時候,對方說沒有帶來,法院就定於9月開庭。結果9月開庭前一周,對方給我們的律師fax有1萬多的各種各樣的單子,有05,06年對方買保險的記錄,07,08年對方工資賬單上的medicare with hold,還有看牙的單子等。還有therapy和看皮膚的賬單。這些賬單很突然,因為以前對方從來沒有跟我們提前過(以前的離婚協議要求我們付50%的保險沒有cover的部分)。我們的律師要求對方下次開庭時提供銀行付款記錄。我的問題是:對方提供付款記錄,我們就得付這些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