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把我的Roth-IRA帳戶(稅後的)轉到本市一家銀行去,今年4月,銀行說我的這個帳戶是普通的IRA,那就變成是稅前的了,假如取出來要付本金的收入稅。要多付幾千美元的稅。
我和銀行交涉,銀行說是你自己簽字的。我說2006年我報稅是“rollover”,即轉帳。銀行不聽,我問了其他幾家銀行,都說銀行可以幫你改正code,但也可以不改。我寫信給他們的客服部門,也不理睬。
打官司把,一是銀行咬準了,你簽的字你自己負責。當然我也可以陳述,他們Misleading我。法官可能盼銀行贏,我還得付律師費。
問題是,銀行可以更改,就是不更改。怎麽辦?請高手指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