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過“社安卡是夠證明工作許可的”嗎?

在美國能當雇主的人會因疏忽而“沒有仔細察背景”?發生了什麽事情,樓主想自保來這裏尋招而已。

“查過背景,看過社安卡,她說她是美國人”可以幫樓主躲過“大的責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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