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是的, 我並不清楚你所說的“discovery phase"

Discovery就是雙方交換證據,很多民事案件在Discovery後就和解了,因為這樣雙方能夠比較證據的強弱,心裏對輸贏的概率都有一定的估計。

你們的律師說“對方有可能說是我哥的錯導致事故的發生”,是需要有證據支持的。你們可以問問。如果你們的律師答不出來,那麽你們的律師有替對方說話的嫌疑,應該考慮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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