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3年多了,分居近兩年,沒有孩子,沒有房產,基本上沒有其他資產。老婆提出要離婚。在國內結的,現在都在美國。
我收入大概8萬左右,老婆還是學生phd,獎學金大概15000一年。
俺最困難的時候,沒工作,還沒畢業,另外還欠了一些錢,老婆提出離婚。當時很痛苦,但是總算熬過來了,現在離婚進入的最後的階段。老婆也沒要求什麽補償,俺好心給了一點錢(其實我也沒多少,剛工作,銀行裏就幾千塊錢)。但是,她突然問我說我要補償她多少。我說,我本來還打算再給你一些,你這麽說,我不給了。她就說,她谘詢過律師,我得付因為工資差距大。從結婚到她來美國,我沒花過她一份錢,申請,機票都都是我買的,到美國出去玩也是我付的前。另外,還前後給了她6千多(算上我家裏給的)。好歹,我總那麽困難的境地中擺脫出來了,現在工作,都是我自己辛辛苦苦熬出來的,原想給她一些也算是安慰一下了,沒想到惹這麽多麻煩。
這裏問問,俺真的要給她補償麽?
老貓和各位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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