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不經過戶主同意,對方有權調查私人銀行賬戶嗎?

我在紐約市,2005年簽過買賣合同,但因為種種原因生意最後沒有做成。昨天收到法院summons,對方把我告上法庭理由是breach of contract. 在summons裏麵,列出我在2005年銀行transaction details。我從來沒有提供給對方任何個人信息,他們怎麽會有每一條非常詳細transaction?! 打電話聯係銀行citi,銀行說沒有人來銀行查過我的帳戶,並且保證說他們絕對會經過戶主的同意才會把information給第三方. 我在這裏請教大家:

1。對方或對方律師用不正當的方式取得我的個人賬戶信息到底合不合法?

2。我需不需要報警,說有人盜用我的銀行信息?

3。如果報警的話,我是不是需要讓銀行出個證明說他們沒有給過我的信息給第三方?

先在這裏謝謝大家,這件事讓我非常非常氣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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