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說我這損失應該不在合理合法的賠償範圍內?

買來時1100刀,不到一年,修理費據説更高。那麽扣除500自付,理論上得到600刀。是否長遠看不合算?保險費會漲?對將來賠償有什麽損失?

謝謝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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